快播案件之反思【T00ls法律讲堂第三期】

2016-01-12 10:07:54 79 30484 5

刑法学中传播淫秽物品主观上要求为故意,但是在犯罪中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这几天互联网的大事件无疑正是在进行审理的快播案,在审理过程中,快播的辩方展示出一种碾压姿态,而他们的许多辩词也让众多网友觉得津津乐道、喜闻乐见、大快人心,但作为一名从事与互联网相关的律师来说,就该案件中立的阐述以下几个简单观点,仅代表个人。



    首先,我认为一直用菜刀来比喻快播是不完全准确的,
        一,快播本身就是一款软件,快播公司拥有软件所连接的后台,也就是用户下载后使用的过程中,快播公司可以主动影响软件使用者所下载的软件,比如插入广告或其它。而菜刀厂商不能够也不可能影响到顾客购买菜刀后的行为。
        二,公诉机关在整个诉讼的过程中,被告不是快播这款软件,而是快播公司以及其主要负责人,构成该类犯罪的主体也不可能是一款软件。因此这样的比喻是不恰当的。


    其次,我认为拿乐视和百度等公司来做比较也不恰当,还不如拿以前的PP点点通和电驴等,这里我先打个比方,A在北京盗窃,B在深圳盗窃,A的盗窃行为没有被抓,并不能说明B的盗窃行为是合法的,在明白这个道理后,我接着说下个道理,这是说给圈里人听的,全国那么多客户端和APP,为什么火的总是那几个,真的如营销吹的客户体验以及痛点什么吗,哪个大公司敢直挺挺的说没走过野路子,下载站、流量、流氓软件等,大家心里都清楚吧,就像视频主播那样,视频播放能靠什么来吸引人呢,无非就是涉及版权以及那啥,这么说,伙伴们心里还不扪心自问,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很简单,就是请大伙中立思考下当初为什么使用快播软件,特别是APP,是什么?目的真单纯?我个人认为快播是个好东西。

    另外,关于快播服务器里的淫秽视频,为什么偏偏就是那几台,为什么两万五千多部视频中有两万一千多部是淫秽视频,这么直接的瞄准目标,肯定是有前期的技术支撑的,说白点,可能就是某些利益集团明确目标后展开打击,当然很难有直接证据证明这是快播公司故意存储并主动或放任传播,比较联网的机器,不像其它物理隔离的情况,还能来个非法持有毒品或枪支弹药啥的,如此打个比方,做IDC的哥们,用户再多,也不至于服务器里有这类百分比的私服或赌博站等吧,当然你也不好直接认定IDC老板干私服吧。这样的事情,其实无法用法律去解释,但至少可以中立地去考虑为什么,这样很有意思,喝酒时也有个值得猜测思考的聊天话题。

    最后,还有个关键点,还是关于以上淫秽物品的来源问题,就当做这些淫秽物品没有一个是由快播主动传播,当然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主动了,刑法学中传播淫秽物品主观上要求为故意,但是在犯罪中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区别在于:
        (1)从认识因素上看,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必然发生或可能发生;而间接故意的行为人是认识到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
        (2)从意志因素上看,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看这个,这样的传播量,各位觉得快播有没有可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有没有放任结果发生呢?


    对于快播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很多,关键还是是现阶段法律与互联网的博弈,公诉以及审判人员有他们法律方面的特长,我们没必要也没理由取笑他们技术的薄弱,实际上,他们需要做的就是,剖析现有关于传播淫秽物品法律的具体要件,根据快播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的具体实际行为,最终做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同时希望伙伴们保持一颗正常心,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程序,不要轻易被媒体左右。最后我个人也为快播过去的成就和现在的辩护给予最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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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昊律师54篇文章193篇回复T00ls法律顾问,知名网络案件代理律师

评论7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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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楼
    2016-1-12 13:38

    用菜刀来比喻快播,为什么我老想到哪个菜刀

  • 18楼
    2016-1-12 13:20

    乐事薯片 躺枪 蝴蝶效应

  • 17楼
    2016-1-12 12:37

    从快播的庭审看,中国离法制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公诉方专业知识严重缺乏(以后这种互联网的案子只会越来越多,像@徐昊律师 这样的跨界专业人才需求量会越来越大,当然,徐律师的腰包也会越来越鼓^_^);同时,辩方律师也不专业,像徐律师上面的举的例子,如果有经验的公诉方马上就能做出反驳,赶上了猪对手,活生生把一场严肃的庭审搞成了德云社现场,不过能够对庭审进行现场直播这已是法制的一大进步了

  • 16楼
    2016-1-12 12:28

    讲道理 当有些事情顺利成章 看片用快播 跟 办事要跟领导送礼 出名要潜规则 是不是一样的

  • 15楼
    2016-1-12 12:11

    只能说公诉人不够专业

  • 14楼
    2016-1-12 12:10

    第二天的辩护真是全程高能,我是笑着看下来的

  • 13楼
    2016-1-12 11:55

    经典之最:王欣辩护律师称:“公诉人老是问快播为什不转型?那就我问问,我们手机里老是收到诈骗短信,怎么没让中国移动转型啊?”

  • 12楼
    2016-1-12 11:46

    只能说现在法治 还不健全 有待加强

  • 11楼
    2016-1-12 11:35

    辩护的确是很精彩,这种精彩来自于互联网法律的不完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情理感觉不对的东西,法理上肯定也就这么回事,不是说没有相关的法律,对这种行为就放任不管了。当然,我觉得这次选择案件公开,法院的初衷是,审判结果肯定要对以后的立法和审判活动产生示范作用。

  • 10楼
    2016-1-12 11:33

    其实就是个杀鸡儆猴的过程罢了 下一个就是斗鱼

  • 9楼
    2016-1-12 11:32
    注册用户

    说这么多,我想问下律师,腾讯是不是侵犯版权最严重的公司?

    1

    大的公司用了就用了,就像谷歌,只能说,没有绝对的公平

  • 8楼
    2016-1-12 11:32

    这次快播公司的辩护肯定要一战成名了。不管结果如何,感觉貌似这个案件怎么都会对天朝互联网今后的发展产生不小的影响啊~~~

  • 7楼
    2016-1-12 11:30

    快播做的没错 但现阶段必须死 存在即合理,但毁灭不一定要合理

  • 6楼
    2016-1-12 10:58
    注册用户

    说这么多,我想问下律师,腾讯是不是侵犯版权最严重的公司?

    1

    腾讯有钱有后台,所以不算侵犯版权

  • 5楼
    2016-1-12 10:48

    终于有个理性的说法了,受教受教,非常同意

  • 4楼
    2016-1-12 10:44

    说这么多,我想问下律师,腾讯是不是侵犯版权最严重的公司?

  • 3楼
    2016-1-12 10:40

    快播的辩护论言的确值得称赞!连央视都为其鼓掌了!不管快播最终解决如何,这次都算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了

  • 2楼
    2016-1-12 10:30

    结果都xi望 天朝的法律不是靠律师辩护就觉得你是否有罪的 说你有罪你就有罪

  • 1楼
    2016-1-12 10:15

    不管怎么样,快播都已经完了